進入初選

  • 請留意:重覆選同名稱且已及格科目,畢業學分與成績均不重覆採計
  • 學生若以不當方法,進入選課系統,而影響到學校資訊系統的正常運作者,將視情節輕重程度,依校規論處,請同學自重。
  • 未經本人授權,擅自以他人帳號,進入選課系統並修改他人選課資料者,將違反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屬違法行為,請同學留意,尊重他人權益,勿以身試法。

網路初選:選課期間內,可自行上網選讀系規劃之課程。

  1. 規劃於當學期應修讀之專業必修課程(各系開設),由系統自動匯入學生個人學期課表(各系另有規定者除外)。
  2. 規劃於當學期應修讀之校訂必修課程(通識中心開設),由系統自動匯入學生個人學期課表,適用 109 學年度以前課程規劃者(學號前三碼為 109 以前),該類別名稱為校訂必修-核心通識、適用 110 學年度起課程規劃者(學號前三碼為 110 以後),該類別更名為校訂必修-基礎通識。
  3. 在校生選課時間:113/8/1 09:00 起,至 8/7 17:00 止,109 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之課程類別,包含系專業必修、系專業選修、通識類課程(含課群類或領域類)、校訂選修等類別課程,除系專業必修課程外,請分別填寫以上各類課程之志願順序後再儲存,登出選課系統前,請核對所選課程與志願順序,本階段結束後,系統依「篩選原則(P5)」確認選課結果,已填寫之志願,不一定可篩選成功
  4. 教育學程課程(經師培中心審核通過,符合修課資格學生):本階段僅開放調整「選修」課程,請於選課系統內「必修加退選」欄位使用,採「隨選隨上」方式,必修課程異動,請於網路加退選期間申請。
  5. 新生、新進轉學生、復學生選課時間:113/9/4 09:00,至9/6 17:00 止。
  6. 新生,可選讀課程類別包含專業選修、校訂必修-核心通識、校訂選修(通識自由選修)等、新進轉學生或復學生,可選讀課程類別包含專業選修、校訂必修-多元通識、校訂選修等,請分別填寫以上課程志願順序後並儲存,登出選課系統前,請核對所選課程與志願順序,本階段選課結束後,再由系統依「篩選原則( P5 )」確認選課結果,已填寫志願課程,不一定可篩選成功

選課年級
  1. 在校生包含以下日間部與進修部學生:
  2. 1.研究所:碩士班在校生、博士班在校生
  3. 2.大學部:大學部在校生
選課起迄時間
  1. 2024-08-01 09:00 ~ 2024-08-07 17:00
  2. 備註說明:
    他系專業必選修兩類課程,不等同本系專業必選修課程,能否認列為本系專業必選修學分數,請於選課前洽詢學生所屬本系後,再自行上網選課。
選課注意事項
    1. 規劃於本學期之必修課程(含專業必修與校訂必修-核心通識):請依原排定班級上課,不可換班修課(本類課程無需填寫志願順序)。
    2. 校訂必修(課群類領域類)課程:本學期規劃於本班之課群類領域類,該課群類領域類內所有課程皆可填寫志願(相關說明請見手冊第 9~10 頁「校訂必修選課說明」。
    3. 語文類課程:
      1. 校訂必修英文課程:除本班學生外,僅開放大四(含)以上重補修學生選課,補修大一請選擇「生活英文」、補修大二請選擇「職場英文」
      2. 校訂選修「英語類課程」:僅開放高年級同學(四技及二技:三、四年級)選填志願,其餘課程不限,相關說明請見手冊第11頁「校訂選修選課說明」。
      3. 相關問題請見第12頁「語文類課程選課Q&A」。
    4. 本次選課結果公告:民國113年08月20日下午2時起,請至本校學生資訊系統之學期課表查詢選課結果,連結網址:https://student.cyut.edu.tw/ST0009
    5. 通識替代課程查詢網址(點選『替代課程』):https://ge.cyut.edu.tw/p/412-1023-3957.php?Lang=zh-tw

選課年級
  1. 新生、新進轉學生及復學生
選課起迄時間
  1. 2024-09-04 09:00 ~ 2024-09-06 17:00
選課注意事項
    1. 同上表第一~二點內容,請參閱。
    2. 日間部新生與新進轉學生:無須選擇生活英文職場英文課程,請先至語言中心完成安置(分級)測驗後,再依語言中心通知,自行上網選課,相關問題如第 12 頁「語文類課程選課 Q & A」。
    3. 結果公告:請自民國113年09月10日 下午2時起,至本校學生資訊系統-學期課表:https://student.cyut.edu.tw/ST0009查詢。

網路初選系統說明
    1. 學分設定:請自行設定「專業選修」、「校訂選修」等兩類課程學分數,未設定學分數,無法進行選課,若某一類別確定不修讀,該類別請設定成0學分(不可空白),選課前可先參考本學期之課程規劃,作為學分數設定依據;他系專業必選修兩類課程,不等同本系專業必選修課程,能否認列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數,請於選課前洽詢學生所屬本系後,再自行上網選課。範例:
      1. 必修課程(含各系與通識中心規劃開設之課程):無須設定學分數,選課系統自動匯入規劃於本學期應修讀課程(各系另有規定者除外)。
      2. 專業選修(=選修):如果想選上8學分課程,那本欄位請至少設定8學分。
      3. 校訂必選修課程:選課系統將自動設定規劃於本學期應修讀之學分數,本類課程由通識中心開設(學號前3碼為109以前者,選課群類課程、學號前3碼為110以後者,選擇領域類課程。
      4. 校訂選修:如果想選上4學分課程,本欄位請至少設定4學分,不選本類課程,請設定為0學分,適用110學年度起(學號前3碼為110以後)通識課規「通識自由選修」類別者,可選本類課程。
      ◎請注意:合計以上各類課程學分數,日間部學生至多可選擇25學分,進修部學生至多22學分。
    2. 課程類別:
      1. 必修(無需選填志願):包含本系開設專業必修(他系必修不列本系必修),通識中心開設校訂必修(核心通識或基礎通識,非需填寫志願之課群或領域課程)等,本階段選課前已將以上課程匯入個人課表(但另有規定者除外),請依原排定班級上課,不可跨班修課。
      2. 專業選修(各系開設課程):請選填多個志願,本階段選課結束後,系統將依「篩選原則」確認選課結果。
      3. 校訂必修(課群類或領域類通識課程):本學期規劃於本班之課群,課群內所有課程,皆可填寫志願,本階段選課結束後,系統將依篩選原則,最多選取一門,此外,自110學年度起入學學生,本類課程更名為核心通識(領域類)課程。
      4. 校訂選修:通識中心與語言中心開設之課程,適用110學年度起(學號前3碼為110以後)「通識自由選修」類別者,可選本類課程。
各類課程網路初選篩選原則
  1. 校訂必修:
    1. 填寫志願時,建議至少填寫10個以上之志願,以避免志願數過少,無法篩選上課程。
    2. 第一優先:依填寫志願順序(不分高、低年級)。
    3. 第二優先:依課程規劃班級(不分高、低年級)。
  2. 專業選修
    1. 第一優先:本班課程(含延修生、復學生)。
    2. 第二優先:同部本系同學制(由高年級依序篩選至低年級)。
    3. 第三優先:同部本系跨學制(由高年級依序篩選至低年級)。
    4. 第四優先:同部跨系(由高年級依序篩選至低年級)。
    5. 第五優先:跨部(由高年級依序篩選至低年級)。
  3. 校訂選修
    1. 第一優先:依填寫志願順序。
    2. 第二優先:依年級順序(由高年級依序篩選至低年級)。
選課系統功能說明:
    1. 選課人數查詢:請同學於選課期間,利用學生資訊系統查詢人數。
    2. 選課結果查詢:請同學於選課期間,利用選課系統查詢所選課程。